东莞的社保卡确实可以为亲属提供一定的医疗保障。在医保新规中,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以与家人共同使用,用于支付医疗费用。要实现这一操作,需要通过电子医保卡的亲情账户进行绑定和授权。
对于已经开通电子社保卡的个人,他们可以通过一系列的认证操作,将家庭成员的社保卡统一添加至亲情服务中。添加成功后,就可以看到家人的电子社保卡了。需要注意的是,一个用户的电子社保卡最多可以绑定8位亲人的电子社保卡,即使解除亲情服务关系,这个名额仍然会被占用。
东莞社区门诊报销范围
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
2、因抢救到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转诊到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的;
4、使用《关于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
【提示】:上述内容只要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均属报销范围。 住院医疗报销范围:因疾病住院发生的在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 特定门诊报销范围:医疗费用在病种医疗费用限额及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 生育医疗报销范围:缴费满12个月以上,符合计划生育的,定额计发生育医疗费。
其它报销项目:东莞市社会社会保险药品目录、社保诊疗项目范围、市社保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详细内容可进入东莞市定点医疗机构查询服务页面下载。
如果您是东莞户籍,但在深圳工作并缴纳社保,需要将东莞的社保合并到深圳,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深圳社保卡、东莞社保卡、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在东莞社保登记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需要填写《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变更申请表》,并提供以上准备的材料。
3. 前往深圳社保登记机构办理社保转入手续,需要提交东莞社保转移证明、深圳社保卡、身份证等材料。
5. 审核通过后,社保转入即可生效,在新的社保账户里可以看到东莞社保的缴费记录和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