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贷受托支付第三方是有一定风险的。
因为第三方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签订保证合同的话,第三人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第三方收款这只是作为一个资金用途,和借款本身是没有联系的,不会对第三方收款人造成影响的。但是签订保证合同后,第三人提供担保,一旦被保证人债务发生不能偿还情况,保证人要承担连带责任,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安全
经营贷款是不可以转至自身的,金融机构一般会打进企业账户或选定的第三方帐户,实际上这样做是为了避免法定代表人以公司为名挪用资金。
假如运营申请贷款取得成功后,企业要担负偿还义务,而法定代表人由于沒有个人资产用以质押担保的状况,是不用担负偿还义务。
申请办理经营贷款除务必具有商品有销售市场、运营有经济效益、还款有保证等基础标准外,与此同时还需要具有下列标准:具备城区居民户口或合理工作真实身份;无欠佳社会发展个人信用记录,个人信用优良;在银行贷款设立一般储蓄账号;运营商品行业前景好、经济收益佳;经营状况、经营情况优良;可以给予贷款者认同的合理贷款担保;贷款者要求的其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