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外来人口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按最低工资标准,企业缴纳14%,个人缴纳8%;
医疗保险: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企业缴纳4%,个人缴纳2%;
失业保险:按最低工资标准,企业缴纳2%,个人不用缴纳;
工伤保险: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缴纳1%(实行浮动费率),个人不用缴纳;
生育保险: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社平工资的60%,企业缴纳0.8%,个人不用缴。
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厦门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在参加中考时,必须持有有效的“临时居留证明”、“在厦全日制就读初中学校开具的在校学籍证明”、“在厦工作的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工作证明”等证明文件,并符合厦门市相关规定。此外,还需在考试中达到本市中考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合格线,并顺利通过面试、体检等考核环节。
如果是本地户籍,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给予每月500元失业补助金。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参保失业人员,参保缴费6个月(含)以上的给予每月1000元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给予每月500元失业补助金。
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2年6月。
如果是外地户籍,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普通外来务工人员,参照厦门低保标准每月850元,按月发放2个月临时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