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生育津贴发放规定如下:
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职工,统一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原规定职工享受98天生育津贴、晚育增加30天的津贴政策不再执行。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徐州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6%或者11%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按6%的比例缴纳,只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但不划入个人账户资金。
按最低档缴费基数3800元缴费,按6%的费率,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3800✘*6%=228元,下半年应缴医疗保险费228✘6=1368元
按最低档缴费基数缴纳,按11%的费率,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3800✘*11%=418元。下半年应缴医疗保险费:418✘6=2508元
基本医疗保险选择11%的费率,两项保险均按最低档缴费,应缴纳总额为
4560+2508=7068元
基本医疗保险选择6%的费率,两项保险均按最低档缴费,应缴纳总额为
4560+1368=5928元
徐州市男方生育津贴的报销金额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生育情况、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保险缴纳情况等。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标准:
生育津贴: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通知》,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1。
一次性生育补贴:符合条件的男职工可以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条件包括: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以上,且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补贴标准为:流产200元;顺产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2000元2。
女方使用男方生育保险:如果女方无工作单位,可以使用男方缴纳的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为50%左右。但具体报销比例和金额还与当地的政策和相关医疗费用数额有关3。
男方报销生育保险:男方报销生育保险能够报销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但需满足条件,如用人单位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等4。
综上所述,徐州市男方生育津贴的报销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包括生育情况、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保险缴纳情况等因素。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可以通过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了解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