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1 业务招待费汇算清缴需要调整。
2 因为最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业务招待费汇算清缴政策的通知》,对业务招待费的汇算清缴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是针对发票开具和税务处理方面的规定进行了修改,需要注意相关的操作流程和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