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债权债务案件的收费标准,由于地域的差异,各省市的收费标准是不尽相同的,综合各地的收费状况,其一般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代理债权债务案件的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二)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2-4%;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3%;
1000万元以上:1-2%。
二、对于案情疑难复杂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可以在上述标准数额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计时收费标准:100-2000元/小时。
四、对于涉及财产的债权债务案件,委托人要求实施风险代理费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争议标的额的30%。
五、代理非诉讼法律服务,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以上标准是一个大致的标准,仅供大家参考,每个地区,每个专长的律师费都有一定的差异,具体律师收费是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定,特别是他们的年龄、经验、能力,以及代理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等,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与委托人单独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共同明确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项目和内容,收费标准可由双方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协商确定。具体详情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的律师进行咨询。
1、债务形成时间需要确定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才能确定。 (1)在合同成立生效之时,债权债务关系自然形成。 比如,如果是签订借贷合同的,自出借人出借款项时形成。 (2)当然,债务履行是不同于债务形成的,债务履行需要一定的期限后能负有履行义务。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债的抵消依其不同的发生根据,可分为法定抵消与合意抵消。其中,法定抵消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法定抵消的抵消权性质上为形成权,依有抵消权的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而合意抵消因重视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约束,当事人须就抵消达成一致,即可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