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素质项目I):耐力项目,包括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占8分。
第二类(素质项目II):力量等其他身体素质项目,包括引体向上(男)、斜身引体(女)、双杠臂屈伸(男)、仰卧起坐(女)、实心球、1分钟跳绳、原地纵跳摸高、立定跳远,考生可任选1项,占8分。
第三类(运动能力I):球类项目,包括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考生可任选1项,占8分。
第四类(运动能力II):体操双杠组合I(男)、体操双杠组合II(女)、体操技巧组合I(男)、体操技巧组合II(女)、健身长拳套路、健身南拳套路、100米游泳,考生可任选1项,占6分。
第一类(素质项目I):耐力项目,包括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占8分。
第二类(素质项目II):力量等其他身体素质项目,包括引体向上(男)、斜身引体(女)、双杠臂屈伸(男)、仰卧起坐(女)、实心球、1分钟跳绳、原地纵跳摸高、立定跳远,考生可任选1项,占8分。
第三类(运动能力I):球类项目,包括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考生可任选1项,占8分。
第四类(运动能力II):体操双杠组合I(男)、体操双杠组合II(女)、体操技巧组合I(男)、体操技巧组合II(女)、健身长拳套路、健身南拳套路、100米游泳,考生可任选1项,占6分。
专项选考科目设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健美操、羽毛球九个项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在上述九个项目中自主确定选考一项,其中选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必须在100米栏(女)、110米栏(男)、200米跑、400米跑、1500米跑、3000米跑(女)、5000米跑(男)、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中自主确定一个单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