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04-14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组织体育比赛;广告业务;版权开发与转让;体育用品等。
跟中国足协的关系:
1、中国足协对中超有组织,协调,管理,服务职能,并对中超顺利进行负责。
2、中国足协此前不再持有中超公司的股份,彻底退出。表达了联盟组建的充分支持和态度。完全由联盟自制,中国足协实行监管权,足协在重大事项上有一票否决权,但不能参与日常决策。
3、所以中超公司现在和足协没有关系。
中超冠军产生规则:
(一)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二)中超联赛当年度比赛全部完成后,积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