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打人者的单位应该通知,并将其行为作为不当行为进行处理,但不属于刑事责任的范围内,因此人的伤情应该属于轻伤一级。
2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轻微伤害行为属于行政处罚范畴,打人者的单位应该依法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并通知被打者。
3 同时,也需要注意保护被打者的合法权益,调查事实真相,确保打人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这是一种被害妄想症吧。建议你去医院检查一下, 多出去散散心,看点轻松点的电影。
“总是把别人想得很坏”可能是存在一定的“社交恐惧”。比如未成年人经常受家庭和学校的一些“提防坏人”等警示教育,同时本人过多关注一些“坏人坏事”的负面新闻信息,如果自己再有过类似的被害经历,就比较容易产生这样的想法。那么在以后的生活中就可能会把这种想法当作一种“自我保护”的理由去减少与别人交往。
1 把人打成轻伤一级通知应该由公安局出具。
2 打人者的单位应该是其所在的公司、组织或者学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