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落实两级公司工作会和安全工作会精神,结合公司安全工作部署和1号文件要求,狠抓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强化基础管理和现场执行力,保证抓好每一天的安全生产。
2.以开展“本质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着力推进重大危险源管控及系统完善,做到全公司重大危险源心中有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结合本安体系建设,推行作业现场的精细化管理、标准化作业、流程化控制,严格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严把工程质量关,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交标准班。总结借鉴2011年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经验,持续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达标。
4.加强“两节”期间员工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执行矿领导跟班带班制度,严厉打击“三违”,特别要严禁脱岗、睡岗、顶岗,严禁酒后上岗、带病上岗、疲劳上岗。各矿井要严格执行人员入井验身制度,发现一例查处一例,严重者要追究领导者的管理责任。
5.加强业务保安,加大节日期间中夜班动态检查力度,及时全面地掌握作业现场生产状况,抓好现场生产组织管理。安监局和各业务部门要加大中夜班动态检查力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跟班带班制度,靠前指挥。重点加大四点班、零点班和节假日的检查频度和力度,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对“三违”人员要严加处理。
6.加强技术业务保安,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管力度,做好综采面过冲刷、过断层和过薄基岩的管理,提前制定针对性措施,保证煤炭产量和质量。
7.强化劳动组织,制定保勤措施,提前安排好员工轮休,做好节日期间保勤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员工思想稳定、心情舒畅,集中精力工作。月底对各矿井产量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答案:要看季节,春季是4个月—6个月,夏季是3个月—4个月,秋季是1个月—2个月,冬季是三天到七天,因为春季和夏季煤的需求是正常量能放一段时间,秋季和冬季是煤的需求旺季时间会短一些,要根据每个地理位置和气候决定。
2021年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办法和标准与之前的规定相比没有太大变化,以下是主要内容: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应当按照煤炭资源储量、矿井规模、设备水平、技术条件、安全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按照国家规定的煤矿生产能力标准进行核定。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应当按照地质勘探、矿井设计、安全监察等部门审核的煤炭储量和采矿条件等情况进行。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应当按照煤矿采煤工艺、生产设备、管理水平等因素确定。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煤炭资源开采计划和市场需求,结合煤炭价格、需求等因素进行。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应当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和审批,并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总之,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标准和办法是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的,具体实施时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确保评估结果合理、科学、安全、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