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报销比例
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在医保范围内,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在门槛费以上、至6万元以下的部分,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6%、二级医院8%、三级医院10%;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
6万元至30万元个人承担比例为4%,30万元以上部分基金不予支付。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3.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