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救助金由事故责任方来还。
因为事故救助金主要是用于帮助受害者进行医疗治疗、维护生活等费用的补偿,这些费用由于事故责任方的过失而产生,因此责任方应该为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如果责任方不能承担全部费用,则由责任方和保险公司共同分担剩余部分的费用。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政府可能会给予一定的救助,但是这只是一种辅助措施,主要责任依然应该由事故责任方来承担。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涉及到多个责任方,可能会涉及到责任的划分和赔偿的问题。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垫付差额部分抢救费用;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四)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受害人、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通过医疗机构提出垫付申请的,应同时承诺:受害人方如有提供伪造的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提交虚假资料等手段骗取救助基金的,由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通过从责任方或保险等其他方式获得赔偿的,同意赔偿款首先直接用于偿还救助基金垫付的费用。
事故时间和伤亡人数一样的事件很多,比如在2005年10月8日发生的巴基斯坦地震中,震中地区的崩塌建筑物数量和死亡人数都超过了7万。此外,2011年日本东北地区的大地震和海啸也造成了超过1万人的死亡和失踪人数。经过这些事件,人们认识到了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威力和危险性。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应对能力,以避免这些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