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提取一次。
宁德公积金提取新规定: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
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的,间隔满12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佳商品住房的,每个缴存者每月提取上限为600元(该标准将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变化进行调整,并对社会公布)。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应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以缴存城市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住房信息查询结果为准)。2.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特殊病症中的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器官移植、危重病抢救等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其本人可依据县级以上医院特殊病症诊断证明和住院证明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资金作为治病应急费用,待其提供医疗有效费用证明后,可再次申请提取本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实际负担部分。
1.
“逐月冲还贷”业务申请时间提前在偿还首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即可申请“逐月冲还贷”业务,无需再等到正常还款满12个月以上。
2.
可以在“逐月冲还贷”期间办理“还本金”业务已签约“逐月冲还贷”的职工,在偿还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满12个月后,每间隔一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偿还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但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至少应保留一个月的缴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