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诊断证明是指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用于确认女性是否怀孕或是否具备生育能力。该证明通常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医生的诊断结果、怀孕周期、预产期等相关信息。生育诊断证明在许多情况下是必需的,例如申请产假、办理婚姻登记、办理生育保险等。此证明对于确保个人权益和社会福利具有重要意义。
1,首先打开浏览器,搜索所在省份的计划生育网上办理大厅的网页,不同地区网址不同。
2,在浏览器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中,找到自己对应的点击进入。
3,在进入网站之后,选择本身所在县区图标。
4,根据给出的提示框,选择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的选项。
5,在页面处要先阅读公告信息,需要将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文件下载到电脑上,随后点击我已详细阅读选项。
6,在这里选择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条件的选项,然后点击下一步。
7,再次处填写夫妻双方的身份以及其他相关的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完成。
报销流程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